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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企业申报

来源:卫群科技    时间:2017-07-05 14:06    作者:卫群科技编辑     浏览:
摘要:政策类别: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专项资金 资金级别:市级 主要扶持行业: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专项资金 主要扶持行业:不限制 企业规模:不限 企业成立年...

政策类别: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专项资金
 
资金级别:市级
 
主要扶持行业: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专项资金
 
主要扶持行业:不限制
 
企业规模:不限
 
企业成立年限:3年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截止时间:2017/7/10
 
归口部门:厦门市商务局
 
摘要
 
对具备一定规模,且有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信息化基础条件较好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包含批发市场等)开展追溯体系建设予以补助,按照项目建设总投资不高于50%的标准给予补助。
主要申报条件
 
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及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一)申报单位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及纳税满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应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运营规范,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能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工作,及时报送各类进度报表。 
  
(二)建设内容应符合《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商务〔2016〕284号)有关要求。且项目须于2016年6月后开工建设。 
  
(三)已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其他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审计、稽查中发现存在虚假等问题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申报。企业失信行为将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商务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四)实际投资主体、建设主体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扶持重点
 
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及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支持方式及金额
  
对具备一定规模,且有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信息化基础条件较好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包含批发市场等)开展追溯体系建设予以补助,补助范围包括根据追溯体系建设需要进行必要的软硬件(含基础设施)投入、更新、改造,与产品追溯密切关联的设备设施投入,企业二维码等追溯技术推广应用,系统对接等费用。
  
企业申报的追溯系统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总投资不高于50%的标准给予补助。
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申报书(企业项目),主要包括项目申请表、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汇总表、项目责任承诺书等。(详见附件) 
  
(二)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概况、企业概况、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需求分析、建设方案内容、组织机构和人员培训、实施进度、投资概算、效益分析、风险管理等。(提纲详见附件) 
  
(三)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注册商标、品牌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等。
 
附件: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申报书(企业项目)
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标准A4 纸双面打印,有目录和页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厦门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7楼。
 
电子版发送至:zycpz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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