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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新开端:药物包装以二维码做信息疏通

来源:卫群科技    时间:2017-07-10 10:29    作者:卫群科技编辑     浏览:
摘要:欧洲监管机构正在考虑允许药物在包装上添加二维码,这个现象反映出药物制造者和患者之间的联系有了数字通信的转变。 但这一举措实行的同时也指出,欧盟监管机构在使用包装内代码的方...

欧洲监管机构正在考虑允许药物在包装上添加二维码,这个现象反映出药物制造者和患者之间的联系有了数字通信的转变。
 
但这一举措实行的同时也指出,欧盟监管机构在使用包装内代码的方式不符合药物认证原则 ,即药物条码应基于“伪造药品指令”中规定的二维数据基准码。
 
根据最近的立场文件,欧洲药物管理机构互相认可和权力下放程序协调小组负责人(CMDh)表示,在药品包装上提供智能手机可以扫描的二维码,可能有助于患者了解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产品信息。
 
二维码是一种相对较旧的编码技术,但它在智能手机上的使用率呈爆炸性增长,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使用它们与客户进行互动。单就药品的情况来说,这一代码将被用在药品的包装中,并链接到由药品公司或国家主管当局维护的网页。
 
欧洲药物管理局(EMA)于2015年发布了使用二维码的指导意见。该小组表示,二维码不是强制性的,但是所有成员国都将自动接受任何包含二维码的信息“无需任何进一步的评估,这在相互认可(MRP)和分散式(DCP)程序)中尤为重要。构成营销授权的一部分。制药方必须在营销授权申请中声明包含二维码的意图,但CMDh在立场文件中概述的细节。”
 
CMDh也同意可以通过二维码来给患者提供以下信息:产品元素、已获生产批准的产品信息和法定信息,以及诸如用药教育材料等,可使用药风险最小化的材料。
 
但它还说:“包含二维码的做法,不能取代法定信息的包含(例如打印的包装单张)”。而二维码将是提供药品上“更新信息”的一种方式,可能不包括在印刷单张上。
 
“然而,最新批准的产品信息(通过二维码链接)与患者/用户(即患者传单)的打印信息之间的差异可能导致患者混淆,甚至导致对类似产品信息的潜在误解;即使产品是在保健专业人员使用的情况下。因此,认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向用户阐明问题。”CMDh说。
 
协调小组还指出,有些国家允许二维码与视频内容等附加信息联系起来,并表示应该在国家内管理和讨论这些额外的信息。
 
二维码的位置也在专门的位置文件中进行讨论。CMDh表示,如果二维码信息可读性不受其药品所带来的不利所影响,则应将其印刷在外包装纸或包装单纸张中,以及在药品是小包装的情况下,印刷在在纸箱的内盖/内盖上。同时,链接到二维码内容的URL也应与二维码一起显示,以便无智能手机或设备的专利仍然可以通过网络访问信息。
 
CMDh还指出,不推荐包装上印刷多个二维码。
 
不过目前立场文件仅考虑使用二维码作为产品信息,并强调只有2D数据矩阵代码可用于制造加工和伪造药品立法中的安全功能。
 
CMDh指出,FMD不禁止在药品包装上放置二维码,只要它不用于药品的鉴定和认证。
 
然而,该小组建议,希望通过二维码包含产品信息的公司应“在技术上可行的情况下,利用2D条形码数据矩阵(根据FMD的要求)的剩余存储容量将其包含的信息附着在二维码内”。
 
CMDh指出:“这样可以减少包装上可见的条形码数量,并减少扫描条形码以验证药品的真实性的混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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